我不喜歡「過度活躍」這個對ADHD的香港譯名,「專注力不足過動症」這個名字較為使人明白甚麼是ADHD。
專注力不足過動症,在醫學專科中屬於精神醫學及/兒童及青少年精神醫學。雖然ADHD由被發現到現在已超過一個世紀,但真正病因仍然無法知道,但基因原因被認為有75%。
沒有真正的solution,只有在生活調節、心理治療及藥物三方面入手。對於是否用藥,也有一定指引,但家長是否希用藥,在香港也生兩極。
究竟我們要如何理解ADHD小朋友的行為呈現?ADHD以外,配有不同性格、家庭背景又會帶有甚麼不一樣的發展?
